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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时间与地点 2006年2月24日8:30开始,考生本人到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市南岗区学府路383号)报到并办理面试准考证;2月26日8:00,考生到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封闭入闱,参加面试。 二、面试方式与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由多个面试考官组成面试小组,按照省招考办预先设计命制的试题规范化地向应试人员提问,通过分析应试人员的回答情况和观察应试人员表现,对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一般素质进行测评。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 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后,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依照总成绩自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的人选。 三、面试程序与步骤 (一)确定面试人选。 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须测试警务技能(体能)的考生,经测试合格后,作为正式参加面试人员;警务技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予以淘汰。 (二)确定面试考官及考务人员。 根据实际需要,设12个面试组,每个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人,设考务工作人员若干。面试考场由公证员负责全程监督,考生候考室由武警战士担任管理员和引导员。 (三)办理考生准考证。 考生持原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2张一寸免冠照片报到,经资格审查无误后,办理加盖司法厅钢印的准考证。 (四)面试具体操作步骤与方式。 1、考务工作人员审验参加面试人员身份与资格。 2、考官与考生各自封闭入闱,禁止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以各种方式与外界联络。 3、应试人员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应试人员在引导员引导下按顺序由候考室进入面试主考室。 5、主考官简要宣布指导语和面试规则。 6、主考官按题签提问,考生回答。 7、考官根据考生回答和现场表现独立评分。采用“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有效分数的平均分。 8、考务人员在公证员监督下计分、核分。 9、当场公布考生面试得分。 10、考生退场,下一个考生入场。 (五)汇总面试结果并张榜公示。综合汇总每个职位面试成绩,并将每位应试人员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累加,形成考试总成绩;按每个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示。 黑龙江省司法厅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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